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浈江区隶属于广东省韶关市,地处韶关市东北部,武江、北江以东,东与仁化县、曲江区相交,西与乳源瑶族自治县、武江区毗邻,南与曲江区相连,北与乐昌市、仁化县接壤,是韶关市辖三区之一,为韶关市的市政府所在地。浈江区土地面积572.47平方公里,2014年,浈江区下辖5个镇、3个街道、2个办事处,总人口346656人。2015年,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198.2亿元,同比增长6.3%。春秋时期,岭南称百越之地,粤北为百越属地的一部分。是粤北的小部分,位于南岭山间的曲江盆地之内。在战国时期,区境属楚国;秦朝属南海郡(郡治在今广州市);赵佗立南越国后,属南越国。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汉武帝平定南越在区境内的莲花山俗称曲红山下(今韶关东站一带)设置曲江县治后,区境随曲江县属桂阳郡。三国吴甘露元年(265年),在桂阳郡南部分设始兴郡,郡治设在莲花山下的曲江县治内,区境随曲江县改属荆州始兴郡。